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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冬季守护】为造谣买单!邹平一男子因散布网络谣言被依法处罚

“冬季守护”专项工作部署开展以来,邹平公安机关网安部门聚焦民生关切,严打突出网络谣言违法犯罪,有力维护了网络空间秩序持续稳定。

【案件回顾】

邹平出车祸了!除了配文还有一警车出车祸的视频,看到这条信息,你会相信吗?近日,该条关于邹平警车出车祸的视频在网上疯狂传播。

经邹平网警核实,邹平辖区内并无警车车祸事实。网友张某某认为警车出车祸能吸引更多关注,明知是谣言仍在网上转载视频,并发扬是邹平车祸引发网民关注、点赞、评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,邹平市公安局对张某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。

警方提醒

“冬季守护”行动开展以来,邹平公安持续加大对网络谣言的全链条、全平台、全领域打击力度。在网络上随意转发传播虚假信息,或是为了吸引眼球、博取流量,故意伪造信息、蹭热点、带节奏,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
【普法小课堂】

民事责任: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规定:网络用户、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法律另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。

刑事责任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:编造虚假爆炸威胁、生化威胁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在信息网络上传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网络上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编造虚假的险情、疫情、灾情、警情在信息网络上传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、故意在信息网络上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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